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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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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科学学院四川省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条件(修订)
 

一、 组织管理

为保证四川省优秀毕业生申报评审工作公开、公正、公平进行,本次评优工作在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下设评优工作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张小红

办公室副主任:缪燕平

办公室成员:刘宇、付丽娜、尹欣、吴知之、陈玲

二、评选对象

大气科学学院大四所有学生。原则上大气科学专业2人,应用气象专业1人。若各专业有特别优秀者,可以不分专业名额,实行年级统一评定。

三、必备条件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德育考评成绩优良,在校学习过程中每一学年德育考评成绩均在90分及以上;

(三)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四)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类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五)学习成绩优秀,在学习过程中无补考科目,本科生英语国家四级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

(六)大学期间曾获校一等奖学金或国家级奖项,曾获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七)坚持体育锻炼,体育成绩达到大学生体育锻炼标准;

(八)能正确处理个人志愿与国家需要的关系,在就业志愿选择上服从国家需要。

四、优先考虑条件

(一)担任学院、班级主要干部。在学院学生工作中有突出贡献;

(二)英语6级,计算机等级通过;

(三)参加校级或校级以上的科技竞赛(如“挑战杯”、“创青春”、“全国大学生物理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数学建模”等)并获奖励的学生优先考虑;

(四)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五)在文学艺术、体育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在校级、省市级、国家级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或得到表彰;

大气科学学院党总支

二零一七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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