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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科学学院学生党支部学习教育暂行规定(试行)
 

一、目标要求

党员学习教育培训,要以提高党员的理论水平和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能力素质、增强党员的先进性意识为目标。要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和解决党员思想、学习、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谋划和部署教育培训工作,通过有计划、有重点、经常性的教育培训,使广大学生党员更好地团结带领同学,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培训方式及时间安排

1.制定教育培训计划。结合学院具体工作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年度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计划,主要包括学习内容、参训党员范围、时间安排、教育形式等。

2.落实经常性学习教育。主要包括一学期一次的党建培训、支部组织党员专题学习会(1个月1次)、各支部支委会等。

3.集中教育培训。根据上级要求和工作需要,积极参加上级党组织的学习教育培训。

4.拓展教育培训形式。举办形式多样的各种活动,丰富内容,增强效果。

三、考核评价

1.开展述学评学。党支部每年召开一次专题述学评学会,党员就本人学习情况进行总结、陈述,接受党员评议。支委会根据党员评议意见,对每个党员的学习情况提出要求,督促党员认真制定学习整改措施。

2.加强检查指导。学院总支不定期抽查各支部党员教育培训制度的落实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督促各支部调整学习内容,改进教育方法;各支部定期自查,支部书记对支委进行工作指导。

3.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对完成学习教育培训任务的优秀党员要给予表彰奖励,对完不成学习培训任务、达不到标准的党员要提出批评改进意见,并督促落实。

四、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大气科学学院党总支

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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