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简况
大气科学学院于2003年开始硕士研究生培养,“气象学”获批二级学科硕士授权点和四川省重点建设学科,2006年获批“大气科学”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2016年获批四川省“双一流”建设学科,2023年获批四川省“双一流建设贡嘎计划建设学科”。在近年来的“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中,均进入大气科学前50%。以大气科学为主要支撑的地球科学学科和环境生态学科均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体现出大气科学学科较强的学术影响力。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1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比例超过55%,博士学位比例近90%。有13位教师获聘为科研院所和高校博士生导师,另有硕士生导师70余人。全国气象教学名师、四川省教书育人名师、四川省十佳青年教师和四川省优秀青年教师标兵等荣誉称号,另有教育部大气科学类专业教指委副主任和委员、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和四川省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等优秀人才20余人。
二、拟接受调剂的专业
全日制,070600大气科学(学术型),普通计划
三、调剂基本要求
1.考生报考条件须符合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的规定。
2.考生初试成绩需满足“调出专业”A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满足“调入专业”我校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070600大气科学(学术学位):满分100的单科≥41,满分≥100的单科≥62,总分≥288)
3.遵循考生初试报考专业与调剂复试专业相同或相近,并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的原则,初试报考专业设定为:0701数学、0702物理学、0706大气科学、0707海洋科学、0708地球物理学、0709地质学。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剂复试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统考英语一专业可申请调剂;统考数学一、数学二专业可申请调剂。
5.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复试学院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不同批次的调剂复试,遴选标准可不相同。
6.单独考试考生、专项计划考生(包括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含强军计划考生、援藏计划考生、农村师资计划考生)、已被录取的校外推免生不能调剂至我校。
7.调剂基本要求未尽事宜按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有关内容执行。
四、调剂系统开放关闭时间
1、开放时间:2024年4月8日00时整
2、关闭时间:2024年4月8日16时整
五、调剂复试通知
1、本批次调剂系统关闭后,学院将根据调剂条件遴选考生。
2、对于拟接受调剂申请的考生,学院将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其发送调剂复试通知,考生将会收到该系统发送的短信通知。考生应当在12小时内点击“接受”复试通知,以便学院提前做好复试工作安排。
3、对于不能入围本批次调剂复试的考生,学院将在本批次调剂系统关闭后的36小时内,为其解锁调剂志愿。若本批次调剂复试结束后仍未录取满额,考生可根据下一批次调剂公告的安排,再次申请调剂。
大气科学学院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