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大气科学学院团委暨学生会管理考评实施办法(修订)
    2022-10-11

    大气科学学院团委暨学生会管理考评实施办法(修订)

    大气科学学院对学生干部的考核两分为日常考核和部门工作考核,两项均达到标准才算合格。在分团委老师的指导下,每学期在工作结束前一周由书记处、主席团、办公室对各部门及个人工作进行量化考评:

    一、具体考核标准

    (一) 个人日常表现考核(实行积分考核制度)

    1、分团委、学生会所有成员基础分为80分,在此基础上根据个人表现情况加、减分。个人考核情况由办公室记录;由书记处、主席团讨论决定。

    2、开例会无故(包括请假未准,下同)迟到、早退,扣3分,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上按旷会处理。例会无故缺席者扣5分,无故缺席2次给予警告,3次以上者自动除名。

    3、无故不参加要求的重要活动及重要会议扣5分,有特殊情况请假并被批准者扣2分。例会期间,态度不认真者将做减分处理。(1—3分)

    4、请假者须提前向分管主席,办公室主任提交书面假条(必须有分团委书记的签名),经核实后方给予请假。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直接给予除名。由办公室备案,事后请假一律按缺勤计;迟到请及时到主席团补到,以免按缺席处理。

    5、个人考核项目考核情况由办公室记录,并每月于分团委、学生会例会上进行通报。

    6、学生干部组织或参加校级以上、校级、院级三级各项活动中,取得优秀成绩或获奖者,院级每次加2分,校级加3分,校级以上加5分,同一奖项取最高项加分,不累加。

    7、学生干部获特等奖学金者加5分,一等奖学金加4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获得优秀学生干部、三好生者每次加3分;获得精神文明奖、文体优秀奖每次加2分。

    8、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者加6分 ,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者加4分(不累计加分)。

    (二) 个人参与部门工作考核(与部门工作挂钩)

    1、部门工作考核由书记处、主席团评议。

    2、以等级作为考核单位,分为A,B,C,D四个等级。只有工作考核等级为A、B的部门,学生干部才有个人评优资格。各等级分列如下:

    A、很好:工作有计划,责任到位,达到计划效果,并能得到一致好评;

    B、好:工作有计划,能达到较理想效果;

    C、一般:能完成任务,效果一般(包括大型活动虽能取得较好名次,但工作中出现明显的 漏洞,组织较为混乱。);

    D、差:未能完成任务,工作中出现无序性,责任不到位,纪录差等情况。

    3、部门工作考核与其部门所有成员个人考核挂钩,部长、副部长对其部门的表现负有主要责任,根据部门考核等级情况对各部成员进行加、减分。分列如下:

    部门工作考核 A等级 该部门所有成员均加10分;

    部门工作考核 B等级 该部门所有成员均加5分;

    部门工作考核C等级 部长扣5分,副部长4分,其他成员扣2分;

    部门工作考核D等级 部长扣10分,副部长8分,其他成员扣4分。

    二、部门考核要求:

    (1) 重大活动要有具体计划(计划包括宣传、大致活动进程、各项经费预算、后勤等。具体职责需落实到人);

    (2) 一般活动,要有计划,以计划执行过程及计划所要达到的目的作为考核依据;

    (3) 日常性活动,如组织部的各班量化考核,青志协的志愿者服务活动,生活纪检部的卫生检查都有相应的制度,以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作为考核依据。

    (4) 计划和总结分为两种:一种为电子版,发送到办公室邮箱,由办公室专门整理;另一种为打印版,一式两份,一份交给分管部门的主席,由他们审核后转交给分团委书记,作为今后的存档备用。①打印版必须由部长或副部长亲笔签名。②工作总结中必须包含这一阶段工作的优点、不足以及发现各部合作中出现的问题,或者其他部门在工作中出现的不足,要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三、相关规定

    1、分团委、学生会例会每两周一次,时间在开学初固定。如无特殊情况,不另行通知。各班班长、团支书应参加例会;

    2、由我学院分团委、学生会组织或承办的各项活动须由负责部门在例会提前提交计划,并在活动结束后将活动总结以电子文档的形式交给办公室统一整理。

    3、各部门在工作中遇到的工作难点、同学反映的情况,发现的制度缺漏等问题,可以记录下来,每月反映一次,由主席负责总结上报或组织开会讨论,对其进行集中反映;

    4、学生干部应在学生中起表率作用,凡有不及格及舞弊行为的应自动辞职;对不能胜任工作或违反分团委、学生会内部管理制度的干部应给予批评教育;

    5、经费报销方式:各部经费发票经分管主席,办公室审核,符合经费预算,方予签字,再到分团委书记处报销;

    6、学生干部要求辞职,需提前一个月正式提出书面申请,由主席团商议通过,报分团委书记处审批。

    四、奖励制度:

    1、对于尽职尽责,兢兢业业,圆满完成本届工作的干部,将颁发任职证书;

    2、对于表现尤为积极,业绩显著,责任感强,学习成绩优良的学生干部,将给予“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3、学年结束,任职圆满的干事,将评出“优秀干事”,颁发荣誉证书;

    4、对于考评合格的干部、干事,针对实际情况,优先参与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各种奖项的评定。

    5、外联部成员为各项活动联学院商家、获得赞助经费时,可视具体情况给予5%—20%的奖励。

    大气科学学院党总支

    二O一四年三月十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