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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成都信息工程学院委员会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活动)管理办法
 
 
为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使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规范、有效地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校级课外学术科技竞赛(活动)的立项与组织
1、校级课外学术科技竞赛(活动)是由校团委主办,各学院、学生社团承办的面向全校师生的课外学术科技竞赛(活动);
2、凡需申请竞赛(活动)经费的项目,由承办单位于每年12月份填写好第二年的校级课外学术科技竞赛(活动)立项申请表(参见附件一《成都信息工程学院校级课外学术科技竞赛(活动)立项申报表》),交至校团委审批后予以实施;
3、凡申请立项的校级课外学术科技竞赛(活动),应有承办单位、竞赛名称、竞赛时间安排和广泛的参与面(至少有3个以上学院的学生参与);
4、各学院、学生社团每年申请立项组织校级课外学术科技竞赛(活动)原则上不超过两项。
 
二、校级课外学术科技竞赛(活动)的经费资助标准与使用范围
1、校级课外学术科技竞赛(活动)立项经费资助标准:
校级大学生课外科技竞赛立项经费500—3000元;
校级大学生课外科普活动立项经费500—1500元;
2、各项竞赛(活动)支持经费金额由校团委依据承办单位申报的《成都信息工程学院校级课外学术科技竞赛(活动)立项申报表》具体确定;
3、国家、省市级科技竞赛校级选拔赛依据具体情况,竞赛立项资助经费可作适当调整;
4、列入学校学科竞赛立项的校级课外学生科技竞赛(活动)酌情给予适当的立项经费资助;
5、竞赛(活动)立项经费使用范围:主要包括竞赛(活动)宣传、组织、必要原器件(耗材)费用、专家讲座费、评审费等。
 
三、参加国家级、省级、市级课外学术科技竞赛(活动)的经费资助标准
各学院分团委、学生社团组织参加国家级、省级、市级课外学术科技竞赛(活动)可以向校团委申请参赛经费,原则上不超过1000元。
 
四、竞赛(活动)开支应贯彻节约的原则,支出严格按学校财务制度执行
 
五、本办法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六、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校团委
 
 
共青团成都信息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0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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